各團總支、院系學生會、各團支部、各學生班級:
至今年10月,我院第二屆團委、學生會任期將屆滿,我院擬定于2013年10月中旬召開第一次團員、學生代表大會。為了確保第一次“雙代會”的順利進行,經院團委研究決定,自即日起開展第一次“雙代會”代表的推選工作?,F將推選第一次“雙代會”代表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代表的基本條件和代表任職的基本原則
(一)代表的基本條件
第一次“雙代會”代表應當具備以下基本條件:
1、具有較高的思想政治覺悟,積極擁護黨的路線、方針、政策;
2、對學院團委、學生會的有關情況比較了解,關心和支持學院共青團工作和學生會工作;
3、學習勤奮努力,具有比較扎實的科學文化素質,具有一定的參政議政能力;
4、遵紀守法,未受過紀律處分或者處分已被撤銷,具有較強的紀律性;
5、尊敬師長,團結同學,能在各項工作中起模范帶頭作用,在群眾中有一定威信,能得到廣大團員和學生的信任和擁護;
6、第一次團員代表大會代表應當是有選舉權的共青團員或者中共黨員、中共預備黨員;第一次學生代表大會代表應當是具有工商學院學籍的我院在校生。
(二)代表任職的基本原則
第一次“雙代會”代表的任職遵循以下基本原則:
1、同一人不得同時兼任團員代表大會代表和學生代表大會代表。根據本通知的規(guī)定,同一人為團員代表大會當然代表或學生代表大會當然代表的,不得再被推選為學生代表大會代表或團員代表大會代表。
2、同一人不得同時兼任多個代表團的代表。同一人可以同時被推選為多個代表團的代表的,其所屬代表團按以下順序確定:(1)第三屆團委委員候選人代表團、第三屆學生會委員候選人代表團;(2)第二屆團委委員代表團、第二屆學生會委員代表團;(3)系部代表團。同一人被確定為前一類代表團的代表的,不得再被確定為后一類代表團的代表。
二、代表名額分配和產生辦法
(一)第一次團員代表大會代表
第一次團員代表大會共設5個代表團。具體名額分配和產生辦法如下:
1、第二屆團委共設1個代表團,由第二屆團委委員會成員,第三屆團委委員會候選人組成當然代表。
2、四個系部共分4個代表團。(1)若團支部書記不是第二屆團委、學生會委員,也不是第三屆團委、學生會委員候選人的,團支部書記為當然代表,各團支部應當根據本通知的規(guī)定經民主選舉產生代表2人;(2)若團支部書記是第二屆團委、學生會委員,或者第三屆團委、學生會委員候選人的,各團支部應當根據本通知的規(guī)定經民主選舉產生代表3人。
(二)第一次學生代表大會代表
第一次學生代表大會共設5個代表團。具體名額分配和產生辦法如下:
1、第二屆學生會共設1個代表團,第二屆學生會委員,第三屆學生會委員候選人組成當然代表。
2、四個系部共分為4個代表團,每個班級應當按以下方式產生代表3人:(1)若班長不是第二屆團委、學生會委員,也不是第三屆團委、學生會委員候選人的,班長為當然代表,各班級應當根據本通知的規(guī)定經民主選舉產生代表2人;(2)若班長是第二屆團委、學生會委員,或者第三屆團委、學生會委員候選人的,各學生班應當根據本通知的規(guī)定經民主選舉產生選任代表3人。
三、材料上報要求
各單位應當如實填寫《江西工商職業(yè)技術學院第一次團員代表大會代表登記表》、《江西工商職業(yè)技術學院第一次學生代表大會代表登記表》,于2013年10月14日(下周一)12:00前交至團委辦公室,同時將登記表的電子版發(fā)送至QQ:675028621(尹國華)。
共青團江西工商職業(yè)技術學院委
2013年10月9日